136-9185-6610 (大陆) +852-3528 0518 (香港)
多米尼克投资入籍法案
2015-10-26 11:57:50
多米尼克投资入籍法案1993年开始颁布实施,由《多米尼克国宪法》制定。投资移民法案要求申请人对该国经济做出贡献。作为交换,申请人及其家人将获得多米尼克国的公民身份,入籍多米尼克国,持有多米尼克国护照。 申请人成功后即为多米尼克公民,享有和当地公民一样生活、工作的权利。
声明:本介绍仅供交流与参考,具体的移民政策情况,敬请您以该国政府以及该国公布的法例规定为准,或建议您咨询您的移民咨询顾问。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