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185-6610 (大陆) +852-3528 0518 (香港)
香港的福利制度
香港的社会福利署负责执行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并统筹和发展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医务社会服务、小组及社区工作、青少年及安老服务、残疾人士康复服务、年青违法者感化工作及住院训练等。
社会保障
政府主要是透过无须供款的社会保障计划,向有需要人士提供援助。由社会福利署管理的社会保障计划有以下五种:
1.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采用现金援助方式,协助贫穷家庭达到一定入息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2. 公共福利金计划
公共福利金计划分别设有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目的是提供定额津贴,以应付长者和严重残疾人士的特别需要。
3.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向因暴力罪行或因执法人员使用武器执行职务而引致意外受伤的人士或死者遗属提供现金援助。
4.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向道路交通意外受伤人士或死者遗属迅速提供经济援助。
5.紧急救济
社会福利署为天灾及其它不幸事故的灾民提供紧急救济,包括提供热饭(或以现金代替膳食)及其它必需用品。
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
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提供各类家庭及儿童福利服务,目的是维持和加强家庭的功能。现时,由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有61间,综合服务中心则有两间。这些中心为有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补救服务,包括家庭生活教育、亲子活动、咨询服务、义工培训、外展服务、互助小组、辅导和转介服务等。中心并延长开放时间,方便市民获得所需的服务。
除社会保障和家庭儿童福利服务外,香港政府还提供医务社会服务、小组及社区工作服务、青少年服务、安老服务以及康复服务等多项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