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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香港保监局即将取代保监处,客户的保单更有保障!
近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布新闻公报称,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IIA)将由2017年6月26日起取代保险业监理处(保监处,OCI)规管保险公司,保监处将于同日解散。同时保监局将全面接手现时三个自律规管机构的职务,三个自律机构包括:香港保险业联会,香港保险经纪协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
现时,属于政府部门的保监处负责规管保险公司,而三个自律规管机构则负责规管保险中介人。
这也就意味着,保监局将行使新的法定权力,以履行有关保险中介人的发牌及规管职能。保监局对于中介人的监管由自律监管升级为法律监管,让客户投保更安心!
为配合开展新规管制度的计划,政府将于同日在宪报刊登下述附属法例,使保监局能收取保险公司授权费和特定服务使用者收费,并就《保险业条例》(第41章)下的各项附属法例作出技术性修订:
政府预测显示,保监局在首四年会出现约6.5亿元赤字。经立法会批准,政府于2016至2017年度向保监局拨款4.5亿元,视乎保监局交接工作进度,于2018至2019年度申请拨款余下2亿元。预计保监局会在第五年收支平衡,财政独立于政府。
保监局成立后的主要收入,70%来源于保单持有人缴付保费,还有保险公司支付的授权费、中介人的牌照费等。香港政府在咨询文件中建议,保监局将按以下新的收费结构从市场收回全部成本:
(a) 由所有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缴付的定额牌照费;
(b) 由保险公司缴付的非定额牌照费,金额按个别公司的负债额计算;
(c) 向特定服务 (例如申请业务转让、股权结构的改变或主要人事变动 )的使用者收取费用;以及
(d) 从所有保单的保费中收取 0.1%的征费。
这对保单持有人缴纳相关费用甚微,而且对保险公司的成本影响很小,所以整体上对香港保险业是有利的。
综上所述,香港保监局成立,客户的保单将会更有保障!
附:《2015年保险公司(修订)条例》于2017年6月26日正式生效。详情请查看网站:http://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51929/cs12015192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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