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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瓜投资入籍计划(CIP)
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法案
2013年3月,由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提出草案、在全国征求意见后,由安提瓜和巴布达议会正式批准了新的移民法案—《2013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法》。
入籍法第六章规定,政府可以通过设立“投资入籍计划(CIP)”来吸引外国高素质投资者为本国带来大量直接投资、发展本国的经济,这些投资者继而获得机会申请成为安提瓜和巴布达公民。
2014年7月11日,世贸通总裁会见安提瓜和巴布达总理,就改进和推广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法案正式提出了几点意见,大部分被采纳并应用于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政策修改案。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入籍政策修改案正式通过并颁布,并且于2015年4月28日再次修订,内容如下:
1. 投资基金(捐献方式)投资金额由25万美金降低为20万美金。该投资优惠政策在2016年5月1日之前有效;
2. 家庭方式申请时,政府申请费变更为:主申5万美金,配偶5万美金,子女或父母受养人( 2位及以内)无申请费,第四位及以上受养人申请费见表格。
政府收费 美元
申请费
主申请人 $50,000
配偶 $50,000
0-11岁的受养子女 $25,000
12-17岁的受养子女 $25,000
18-25岁的受养子女 $50,000
65岁以上的受供养父母 $50,000
调查费
主申请人 $7,500
配偶 $7,500
0-11岁的受养子女 $0
12-17岁的受养子女 $2,000
18-25岁的受养子女 $4,000
65岁以上的受供养父母 $4,000
3. 居住时间:由5年累计住满35天,更改为5年累计住满5天。
声明:本介绍仅供交流与参考,具体的移民政策情况,敬请您以该国政府以及该国公布的法例规定为准,或建议您咨询您的移民咨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