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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发布IPO新规,三类公司可上市!
2018-04-25 17:37:29

  港交所上市机制改革终于迎来新突破。4月24日,港交所宣布,新的《上市规则》条例于4月30日正式生效,并接受相关公司即日起提交正式申请。




  新规如何?

  此次变动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IPO新规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二是生物科技此类企业,即便在没有盈利的情况下,也可赴港上市;三是在美国上市的企业,也可回归港股。

  具体核心内容包括:

  在“同股不同权”即不同投票权发行人方面,咨询结果决定不强制要求不同投票权的受益人(如创始人)只能持有不超过50%的相关经济利益,同时也允许通过有限责任合伙、信托、私人公司或其他工具来持有不同投票权。咨询结果也决定增订上市规则要求,“同股不同权”的企业必须在上市文件、年报和中报中披露其不同投票权在什么情况下会终止,并披露其采用“同股不同权”的理据以及股东相关风险。

  在生物科技公司的上市要求方面,咨询结果决定申请人必须要能展示其源自外购许可技术或外购核心产品的研发进度,也对上市前必须获得投资来源的“资深投资者”和“相当数额投资”作出规定。其中“资深投资者”被规定为必须是港交所认可对像,而“相当数额投资”则依照市值大小,投资金额须达到其上市时已发行资本的1%-5%。

  在海外上市新经济企业来港申请第二上市方面,咨询结果决定允许合资格申请,以保密的方式提交申请。


  不少公司早已跃跃欲试。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透露,有双位数的公司已经做好申请准备,预计首批最快6月可登陆港交所。同时,港交所还在积极接触在美上市的中概股,意欲召唤独角兽。

  什么是同股不同权?

  所谓“同股不同权”,又称双重股权结构或者AB股结构。不同于“同股同权”公司的一股一票,“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股票分高、低投票权两种股票,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有2票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一股一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的称为A类股,高投票权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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